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8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2009— 2012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四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方案(2009— 2012年)
为加快建设具有广西特色的技术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区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实力,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意见》(桂政发[2008]55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强农业、重民生,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促发展,全面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提升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进工程
1.加快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基本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标准研制体系。构建适应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形成以政府宏观管理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以中介服务组织为桥梁的技术标准研制体系。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提出国家标准新项目,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争将我区优势产业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突出重点,提升我区产业技术标准的话语权。以食品、有色金属、石化、冶金、汽车、机械和电力等七大超千亿元支柱产业,以及建材、造纸、木材加工、纺织服装、医药、电子信息和造船等超百亿元产业为重点,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广西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科技创新成果为先导,积极开展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3.以出口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为重点,坚持采用国际标准与自主创新相结合,提升我区企业标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改造,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重要产业和名牌产品为重点,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国际标准关联度跟踪研究,结合自主创新成果,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与自主创新成果进行有效嫁接,转化成先进适用的企业标准,全力提升企业标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