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4月中下旬召开的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我市贯彻会议精神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试点各项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推进(5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省的试点方案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制订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一案三制”建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村居安全事故初始化自救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建设等工作。
(三)总结评估(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推广应用,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试点活动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关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认真分析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把试点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到具体单位,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市安委会将对各地、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试点内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是国家安监总局给我省下达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也是省政府推进安全发展的一项重点建设项目。我市各级政府应对这一建设项目工作给予相应的投入,建立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培训、演练及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认真总结,广泛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报刊、墙报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好的典型、案例,形成试点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