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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和保持全省外贸平稳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3.多举措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送税收政策到企业,让纳税人监督政策的落实;另一方面要采取有力措施用足、用活、用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在维护税法公正性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企业发展为落脚点理解好、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公开办税程序,提升工作质量。
  4.按照减、并、废、改的原则优化退税审批流程,从机制制度上解决退税审批环节多、手续繁杂的问题。
  5.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行公开办税,统一各级国税机关对涉税事项的受理标准、审批程序、办理时限,以办税服务大厅为平台多元化公开办税,向出口企业提供规范、公正、高效的出口退税服务。
  (三)服务手段多元化,提高退税效率。
  6.在全省范围分步推广网上申报业务。利用互联网向出口企业提供出口退税相关数据的查询比对服务,逐步减少纳税人到国税机关上门办理的涉税事项。这项工作去年底已经启动,目前已有3040户纳税人开通了网上申报业务,还有20000多户纳税人实现了银行自动扣款纳税。
  7.在西安市主要城区试行退税申报“同城通办”业务。加快推进主要涉税业务的同城通办,使注册在西安市的出口企业都能在城区任何一个国税办税大厅进行退税申报,逐步把同城通办的业务范围扩大到省内其他市和大部分出口退税业务之中,进而降低办税成本、提高退税效率。
  8.开辟绿色通道。在加快推进征退一体化、退税分类管理的同时,在省辖市所有城区,对达到等级要求的出口企业推行从征税到退税各环节的“点对点直通服务”。
  (四)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提供退税个性化服务。
  9.推行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服务。借鉴纳税信用等级管理的基本经验,建立出口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对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出口企业,实行优先安排退税计划、简化凭证办理申报退税、先退税后核销等差别服务管理措施。
  (五)加强出口退税计划管理,确保我省出口企业需求。
  10.加强退税需求分析,积极争取退税指标。增强退税指标管理的主动性,加强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协调。经过我局积极努力,国家税务总局下达我省2009年首批退税计划16亿,这是2008年同期计划的325倍,为今年全省出口企业足额退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1.推行退税需求预测预报制度,确保出口企业及时退税。改进并创新现行的退税计划管理模式: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把税务机关的按季预测与重点退税企业的及时预报有机结合,实现管理监督型向服务管理型的转变。切实解决按季下达退税指标与企业实际发生出口业务不一致而造成的不能及时退税的问题。
  (六)主动增强部门协作,共同推动外贸发展。
  12.进一步发挥与商务、海关、外管等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主动加强与财政、商检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在出口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托管账户办理、出口退税财政资金调配等工作方面,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合理简化办事程序,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共同提高对外贸易服务水平。
  二、严格监督、严格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3.细化分解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相关服务措施细化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该措施将在今年全省国税系统退税工作会上正式下发执行。
  14.深化绩效考核。加大以服务质量、退税效率为核心内容的内部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要作为全年退税工作的主要评价指标,按月考核、按季通报。
  15.强化外部监督。以出口企业的满意度作为检验纳税服务质量的唯一标准,不仅通过问卷调查、随机走访、受理诉求等方式征求意见、改进服务,而且还将邀请出口企业代表对国税工作进行评议,在内部考核中引入纳税人评判机制。
  16.严格问责追究。凡是因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导致的退税质量和效率方面的问题,不论是被内部执法检查发现还是以投诉、举报、曝光等方式反映,一经查实,都要按绩效考核办法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分别追究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关于促进陕西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和挑战,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与服务,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开放型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确定的“保增长、防风险、促平衡”的外汇管理总体要求,按照“改进管理、完善服务、便利企业、促进发展”的原则,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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