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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和保持全省外贸平稳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77号)


  六、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充分发挥本局信息平台的作用,为出口企业及时提供国内外相关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等的检索、查询服务;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外技术壁垒动态,发布食品安全和疫情警示通报、退货退证通报信息,帮助企业和政府部门及时防范贸易风险;以应对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REACH)、《电器、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法规、对俄出口机动车辆等为重点,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与相关应对工作,促进具备优势与有潜力的机电、化矿、轻纺类产品出口。

  七、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加快科研攻关,保障产业与出口安全。充分发挥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暨陕西省检验检疫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平台的保障作用,发挥两个国家级与六个区域性重点检验检疫实验室的技术优势,向进出口企业提供产品检测、能力验证和课题研究等多种技术服务。针对国外日益加严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结合我省进出口产品的特点与需要,组织力量加快对急需的有关有害残留物等监测方法进行联合科研攻关,为检验检疫把关提供技术支撑,保障产业与出口安全。

  八、积极建言献策,改善物流条件,便利对外贸易。围绕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全力支持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的规划建设,科学制定相关口岸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促使陕西地区进出口企业物流条件有较大的改观,并充分发挥关检、贸检、检检等协作机制作用,为货物快进快出创造条件。

关于促进陕西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工作意见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一、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备案管理制度。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步推行、务求实效”的原则,大力推进陕西省出口水果种植基地、出口果汁原料基地、出口肉食饲养基地建设,引导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建立专用基地,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形成企业与基地相对稳定、质量共保、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有机整体。以出口鲜水果、果汁、肉类、蛋制品、蜂蜜、蔬菜类和茶叶等为重点,对种植养殖基地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制度,指导企业按照产品输往国规范、标准要求进行种植、养殖生产。

  二、加大源头监管力度,确保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指导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抓好质量源头,健全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体系、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完善疫情预警机制,保持高度警觉,严密监控,一旦发现疫病疫情,立即启动有关应急处理预案,做到措施得力、处置及时、控制有效。

  三、加大扶持力度,逐步实施出口食品、农产品免验。本着鼓励诚信、扶优扶强、风险管理、公开公正、稳步推进的原则,对诚实守信、自律守法、生产规模大、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社会认知度高的龙头企业的出口食品、农产品通过考核合格,报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免验管理,对符合免验条件的出口食品、农产品授予免验资格,免予出口检验检疫,免收检验检疫费用。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行快速验放。以“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为目标,以科学的风险评估为基础,全面实行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大型出口企业驻厂检验检疫官制度,着力提高出口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对质量高、守信用企业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实施绿色通道,快速验放。推进电子检验检疫的应用,通过电子申报、电子监管和电子放行,产地与口岸之间信息对接,简化检验检疫通关手续,逐步实现“一次录入、信息共享、网络协作、快速验放”。

  五、加强关检、贸检、银检合作,共同促进陕西地区食品、农产品出口。与西安海关、省商务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建立合作机制,共同为我省食品、农产品企业在银行贷款、出口审批、检验检疫和通关放行方面提供便捷的服务方式,加快通关放行速度,促进陕西地区食品、农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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