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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严查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快事故调查处理进度,抓紧结案一批、处理一批,事故查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切实完善安全措施。

  附件二:
江苏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史和平 副省长

  副组长:
  韩庆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徐郭平 省安监局局长

  成 员: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局、江苏海事局、省总工会、省农机局等单位分管领导

  办公室主任:徐郭平(兼)

  办公室副主任:于宗立、赵利复、陆贯一、赵建军、刘文华

  办公室工作人员:杨 涛、苏 斌、赵启凤、单昕光、

  张登平、徐 林、张 昕

  附件三:
  江苏省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2009年 1月-  月
  填报单位:

行业和领域

排查治理隐患企业单位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排查一般隐患

其中:已整改

整改率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其中: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排查重大隐患

其中:已整改销号

整改率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其中:

累计落实治理资金

落实治理目标任务

落实治理经费物资

落实治理机构人员

落实治理时间要求

落实安全措施应急预案

 

(家)

(项)

(项)

(%)

(项)

(项)

(%)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万元)

合计

 

 

 

 

 

 

 

 

 

 

 

 

 

 

1.道路运输企业

 

 

 

 

 

 

 

 

 

 

 

 

 

 

2.公路养护施工单位

 

 

 

 

 

 

 

 

 

 

 

 

 

 

3.水上运输企业

 

 

 

 

 

 

 

 

 

 

 

 

 

 

4.铁路运输企业

 

 

 

 

 

 

 

 

 

 

 

 

 

 

5.航空公司

 

 

 

 

 

 

 

 

 

 

 

 

 

 

6.机场和油料企业

 

 

 

 

 

 

 

 

 

 

 

 

 

 

7.渔业企业

 

 

 

 

 

 

 

 

 

 

 

 

 

 

8.农机行业

 

 

 

 

 

 

 

 

 

 

 

 

 

 

9.水库

 

 

 

 

 

 

 

 

 

 

 

 

 

 

10.学校

 

 

 

 

 

 

 

 

 

 

 

 

 

 

11.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2.建筑施工企业

 

 

 

 

 

 

 

 

 

 

 

 

 

 

13.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14.电力企业

 

 

 

 

 

 

 

 

 

 

 

 

 

 

15.机械制造企业

 

 

 

 

 

 

 

 

 

 

 

 

 

 

16.其他企业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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