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毕节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毕节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9〕16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为确保完成全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根据《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结合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际,地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制定了《毕节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毕节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毕节地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
(毕节地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

  为确保完成全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根据《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结合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污染减排作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完善政策机制,突出重点领域,狠抓工程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综合协调,动员社会参与,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完成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二、工作目标

  根据2008年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结合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火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的实际,将2009年污染减排目标确定为:COD排放总量比2008年下降0.1%,SO2排放总量比2008年降低20%。2010年,COD排放总量控制在2.46万吨以内,比2005年下降9.6%;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6.74万吨以内,比2005年下降11%,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大重点减排工程实施力度

  1、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大方、黔西、金沙、织金和威宁县污水处理厂必须于2009年按时建成投运,纳雍和赫章县污水处理厂2009年上半年必须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详见附表1-2)。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