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布局结构。加快重点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园区建设,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进园区发展创造条件。加大园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具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千方百计引进项目。重点引进先进汽车生产技术和具有节能、环保型的汽车项目、零部件及零部件总成生产企业和技术,不断提高汽车的整体生产水平。以中国重汽、吉利汽车为龙头,形成重型车、轿车、专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产品为骨干的汽车产业集群。围绕整车带动配套零部件和原材料等行业同步发展,并向周边城市延伸,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产业链,建成从整车设计、生产、零部件配套及销售一体化的汽车产业体系。
(三)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列入省、市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点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加大财税信贷支持力度,加强银企沟通,积极引导企业充分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对重点企业和项目在信贷资金和担保上给予重点支持。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从发展规划、项目投资、人才技术、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四)大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技术中心。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提高新产品开发资金占销售额的比重,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所得税前抵扣力度,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对重大科研成果、国内首创技术给予奖励。支持重点企业突破瓶颈及关键技术,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汽车及配件技术开发水平,建立较强的新产品自主研发和创新体系。加大名牌产品的宣传和保护力度,鼓励企业争创名牌,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积极开拓汽车消费市场。支持举办各种汽车展销会,活跃汽车消费市场,引导理性科学消费。努力开拓国外市场,力争汽车及零部件出口比例逐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性能、配置和价格满足需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列入政府目录的自主创新汽车产品。充分利用在国内外已建立起来的销售网络,完善汽车品牌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六)加快零部件配套与整车同步发展。充分发挥汽车产业的拉动作用,不断引进先进的汽车配套企业,大力提高零部件企业配套能力,逐步建成满足整车发展需求的汽车、摩托车零部件配套生产基地,形成有机的产业链。注重对传统汽配企业的产业改造提升,从整车到零部件,从总成件到结构件,从自制件到协作件的制造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七)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加强对汽车工业发展的协调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汽车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目标要求,建立项目审批、建设的“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汽车工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