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五)发动机及零部件。围绕整车配套,搞好发动机的升级换代。加快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功率发动机,使重汽成为国内外重型汽车发动机的重要生产基地。发挥重型汽车技术领先优势,支持拥有自主产权的“中国重汽”EGR欧Ⅲ发动机扩大规模和国IV发动机的成果转化。加快推进吉利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骨干企业建设,并形成与轿车同步的关键零部件网络。鼓励零部件企业与主机厂的同步发展,提高零部件的本地配套率,强化行业协作,增强龙头企业对上下游和相关行业的带动作用。鼓励企业按照国际化标准组织生产,提高汽车零部件系统化配套、模块化供货能力,提高零部件行业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标准,提高零部件的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加快发展汽车电子产品,推动零部件产品结构优化和实现快速升级。
  重点支持电动车再生发电、电子制动、双轮毂电机驱动及电子差速等技术的研发突破,支持研发汽车发动机系统EMS、电子随动灯光系统及LED车灯系统、轮胎监测系统、电子稳定系统ESP等系统和总成。
  (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抓住我市列入国家确定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之一的有利时机,鼓励具备条件的轿车、客车企业引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项目,突破关键技术,争取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主动权;打造具有自主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使之成为带动我市产业升级、提升综合实力的新增长点。
  加快培育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重点支持宝雅新能源汽车在出口加工区建立生产中心,形成年产5万辆外销电动汽车的规模;在高新区建成集研发、生产、配套一体的新能源汽车园区,形成年产10万辆、配套能力15万辆的规模。积极推动宝雅公司已开发拥有的小型化新能源、环保、低速电动汽车尽快打开国内市场。
  四、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策导向。切实落实国家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转型、税收优惠等各项政策措施,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和扶持资金的使用。认真执行国家对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推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完善二手车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调整汽车产品品种结构,在发展重型汽车同时注重扶持其它产品的发展。以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为主攻方向,大力扶持重型汽车、轿车、新能源汽车、摩托车、专用车发展壮大,优化提升产品结构。鼓励重汽集团进行区域化重组,争取新组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落户济南。严格执行国家公告管理制度,实行生产一致性管理。加大对汽车行业生产经营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产品合格证发放管理制度,坚决取缔不合法生产行为,维护车辆生产经营秩序。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