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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济政发〔2009〕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制定并实施《规划》,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精神,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抓住机遇全面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树立全局观念和机遇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优化布局结构,积极推进汽车企业自主创新,不断完善汽车消费环境,确保我市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落实《规划》作为当前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举措,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市经委另行印发,请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一并抓好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七月一日

  济南市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2011年)

  汽车工业是产业关联度高、规模效益明显、资金技术密集、消费拉动大、就业面广的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十五”以来,我市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已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使我市汽车工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为积极应对当前形势,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保持汽车工业平稳持续较快发展,实现我市汽车工业调整振兴,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现状。我市汽车工业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初,目前已形成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专用车、客车、电动车、摩托车、发动机及零部件等门类较齐全的产业体系。2008年,全市共有80家汽车生产企业,其中整车生产企业5家(包括重汽子公司),专用车生产企业13家,电动车生产企业1家,摩托车生产企业5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56家。2008年,我市汽车生产企业共有职工5万余人,总资产665亿元,生产汽车10.6万辆、专用车2万辆、摩托车118.1万辆;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67.5亿元,利税45.5亿元,利润28.9亿元,增加值83.3亿元,出口创汇7.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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