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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烟草产业发展规划(2008年-2012年)的通知

  3.重视烟叶原料保障。以重点发展优质填充型烟叶为导向,以品种为重点突破口,与武隆县、南川区、丰都县等烟叶主产区密切合作,采取基地烟叶全收全调方式,通过2—3年的努力,筛选出适合川渝品牌需要及产区规模种植的烤烟品种,建立起长期稳定的烟叶供求关系。未来五年,每年采购调拨重庆烟叶30万—35万担。加强与地方政府、产地公司、科研院所、基地烟农的深度协作,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三)卷烟销售。建立完善“统一规范、功能先进、优质高效、经济实用”的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现代化卷烟销售网络,全面建成能够有效支撑“供应链一体化”的现代卷烟流通体系。到2012年,卷烟销量突破100万箱,达到105万箱,实现税利40亿元,在销品牌主流价位主导品牌(规格)达到80%以上。
  1.完善市场营销网络。根据全市卷烟消费逐渐集中的趋势,整合涪陵区、丰都县两个区域配送中心,形成20万—25万箱的配送能力;通过综合运用扩建、技改、挖潜等方式将江北配送中心卷烟年配送能力提升到75万箱:保持万州区、黔江区两个区域配送中心现有规模不变,将全市卷烟物流布局从现有的“一库四点”调整优化为“一库三点”,形成120万箱的卷烟年配送能力。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运行规范,全面夯实电话订货、网上订货、电子结算、网上结算、明码标价、客户服务、分拣配送、车辆装载、信息维护等网建基础,着力提高农村客户服务质量,到2012年,建成具有产业先进水平的现代化卷烟销售网络。
  2.加大专卖管理力度。加强对零售终端市场的调查研究,建立零售终端客户信息系统,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零售终端市场监管模式。紧紧围绕打假打私、基层建设、专卖内管三项重点任务,构建控管有为的保障监督体系,加大打假打私市场监管力度,加强专卖内部监管,加强依法行政,加强基层建设,加强证照管理,规范市场进出机制,不断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
  四、保障条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烟草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着力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烟草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为烟草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扶持力度。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加大生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种烟效益。有关区县(自治县)以2008年烟叶产业形成的地方财力为基数,将烟叶产业新增财力的50%用于烟叶产业发展;将烟用农业机械纳入农耕机械财政补贴范围;免收烤烟用煤调节基金。同时,在市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乡村道路建设资金、水利建设资金、农网改造资金等专项资金中,优先安排扶持符合使用范围的烟叶产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对我市烟草生产和销售的政策倾斜,落实年度增量计划,确保发展目标全面实现。三是积极争取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与按期实施,为烟草产业发展提供硬件设施与技术支持。四是保障原料供应,推进卷烟品牌稳定发展,推动“天子”品牌卷烟上量,“龙凤呈祥”品牌卷烟扩大规模。五是争取市场支持,大力开拓重庆市场,在稳定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努力提高产品销售结构,尤其要在200元/条以上的“龙凤呈祥”品牌卷烟和“天子”品牌卷烟等高端产品的销售扩量上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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