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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9〕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淄博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
  周连华(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
  孙中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新法(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东军(市建委主任)
  温 义(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 咏(张店区区长)
  委 员:
  倪 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柳 奇(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韩发磊(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宋 娟(市建委副主任)
  高林海(市交通局副局长)
  谢锡锋(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成(市规划局副局长)
  徐同海(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吕 伟(市服务业办公室副主任)
  孙志杰(市房管局副局长)
  王光春(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政(市路灯管理处处长)
  孙正甫(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经理)
  杜海圣(张店区副区长)
  李新胜(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市容市貌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考评工作。孙中华、温义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娟、徐同海、杜海圣、李新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下设11个工作组:
  (一)新闻宣传组。组长:赵新法;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执法局。
  (二)公安保障组。组长:倪强;成员单位:张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
  (三)市容广告路灯组。组长:徐同海;成员单位:张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淄博供电公司、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四)市政环卫园林组。组长:宋娟;成员单位:张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
  (五)环保组。组长:谢锡锋;成员单位:张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六)农贸市场建设组。组长:吕伟;成员单位:张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服务业办公室、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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