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积极服务保障2010年世博会若干意见
(2009年7月7日发布,自2009年7月7日起施行)
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继北京奥运会后在我国举办的又一次举世瞩目的全球盛会。办成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是中国和上海对全世界的郑重承诺。平安世博,司法相随;和谐世博,公正相伴。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世博会,结合上海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1、全市法院要充分认识世博会举办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不断增强服务和保障世博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能动司法,当好平安世博、和谐世博的保障者、建设者和推动者,倾力为世博会的顺利筹办、成功举办、有序撤展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2、服务保障2010年世博会,必须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公平公正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尊重世博惯例原则,善于运用世博惯例和规则处理涉世博争议;坚持利益衡平原则,妥善协调各方权益;坚持高效便民原则,不断提高诉讼效率,方便中外当事人诉讼;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不断强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3、服务保障2010年世博会,必须强化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好公正高效完成审判任务与积极服务保障世博之间的关系,加强对服务保障世博新情况、新问题的前瞻研究;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不断适应世博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注重涉世博案件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必须强化服务意识,结合区域实际,落实、细化、创新服务世博举措,扩大服务世博成效。
4、正确把握涉世博案件范围。依法认真受理、裁判、执行好世博会筹办、举办和撤展期间,因世博事项发生在世博园区内,或虽发生在世博园区外但涉诉主体一方为世博会组织者、参展者、参观者,涉及世博会的赞助企业、特许经营企业、参展者货物和服务供应商、世博园区商业活动参与者的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行政和执行等案件。
5、增强敏感意识,加强涉世博案件立案工作。健全涉世博案件立案工作机制,加强对各类涉世博纠纷的研究,专人负责,统一标准,依法立案。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的功能,注重在立案审查阶段积极通过诉前调解、诉外协调等方式有效分流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