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做好园林科研、园林产业和园林行业工作
1.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园林科研体系,健全园林科研机构,引进优秀技术人才,建立和培养园林专家队伍,组织科研交流活动,加强技术人才培训,提高科研人员队伍素质。
2.做好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市树法桐的研究,对市区范围内大规格法桐登记造册,实施复壮保护;加强市花月季的研究和引进力度,推广种植大花月季、矮化月季等新品种,提高市花月季的品位和档次;加强新植物品种资源的收集保护及引种推广,加强优良地被植物和色叶植物的引种驯化及技术推广;加强植物管理养护、修剪整形及造景艺术的研究交流,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和疫情的防治防控;加强节约型园林建设的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探索节约型园林建设的具体办法。
3.建立科研基地,培育发展园林产业。2009年,我市要规划建设集园林造景、科研开发、技术培训、苗木培育、生产示范为一体的大型园林苗木花卉基地或园林产业示范园,以此带动全市园林绿化产业化发展。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引导郊区农民建设苗圃、果园和花卉生产基地,培育乡土特色植物,进行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
4.发挥园林学会(协会)功能优势,加强行业管理和约束。要引导风景园林学会(协会)健全完善各专业委员会和分会,制定行业章程和自律规范,加强园林行业内部管理和约束,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推广,促进专业人才的成长;园林学会(协会)要协助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化、园林规划设计与园林工程、风景名胜、园林植物与古树名木、园林植物保护、园林经济与管理、园囿动物养殖、园林绿化企业等方面的管理、监督、交流与协作,促进我市园林绿化行业健康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
要抓住国家、省、市“扩内需、保增长”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和用好政府财政资金,确保专项经费的稳步增长。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利用政策鼓励,尝试通过公建民助、民建公助、捐资助绿、出让绿地冠名权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城市绿化建设投融资新机制,加快推进我市园林绿化的发展。
(二)加大奖惩力度,健全完善绩效考评机制
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类考评办法,建立与之相应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实行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考评与奖惩相结合。对各县(市)、区实行建设管理成效与资金奖补挂钩,对园林绿化专业单位实行工作绩效与单位评先和干部职工奖惩挂钩,对社会绿化管养公司实行管理养护质量与企业经济利益挂钩,以此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形成优者上、劣者下、庸者让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