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郑政文〔2009〕27号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9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起步之年。根据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关于建设“三化两型”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部署,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现我市园林绿化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以建设生态型、节约型、科技型园林的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以大型绿地建设工程项目为驱动,以扩绿增绿为重点,不断创新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园林景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为我市建设“三化两型”城市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
二、指导原则
(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原则
充分考虑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满足人们审美需求、安全需要和身心健康需要,顺应自然,最大限度地为市民群众创造休闲、避灾和活动空间,实现人、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
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植物生长习性,从本地气候特点和水土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优先选择种植区域适应性强的植物或本地土生土长的树木花草,注重比例搭配,多种树、少植草。
(三)科学植绿,统筹绿化原则
充分发挥绿色植物对完善城市综合功能的作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间,科学、合理地进行绿化,使园林绿化与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四)节地、节水、节材原则
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大力发展立体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坚持循环用水,利用再生水推行中水回用和雨、洪水拦蓄利用,培育种植耐旱节水型植物;优先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的乡土植物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