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障产品质量,开展好中小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建设”行动
各设区市局应根据省局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结合名牌申报、QS认证、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工作,采取政府奖励等激励措施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建设”行动,积极推进大型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按照国际标准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帮助中小型企业落实计量检测规范要求。通过该行动,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和计量检测能力,对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证物料交接、精确能源结算、加强环境监测和安全防护等发挥重要基础保障作用。
三、保障食品安全,开展好“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仪器计量检定”行动
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有效检测需要以计量器具的准确测量作为基础。各设区市局应加强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获证(QS)企业检测食品用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食品检测实验室在用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溯源工作,保障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可靠,为保证食品安全质量提供服务。
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开展好“重要医疗计量器具计量服务”行动
各设区市质监局要把甲型H1N1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突出任务来抓,根据省局闽质监量〔2009〕295号文精神,认真落实体温检测仪、呼吸机等重要医疗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保证在用仪器设备的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一是确保各空港、客运码头及陆路口岸乃至各医院等体温检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性能稳定,量值准确。对福州、厦门、泉州、宁德、南平等地重点空港、客运码头及陆路口岸体温检测仪设备进行每周一次免费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对各医院等体温检测仪器设备进行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应做到随叫随到,保证任务完成。
二是各设区市局要按照省局闽质监量〔2009〕295号文件规定,把辖区口岸的玻璃体温计送到省计量院、厦门市所、南平市所等计量技术机构检定。
三是各级质监局应在近期组织对流通领域医药商店体温计、呼吸机等医疗卫生计量器具进行一次监督抽查,严厉查处无证、超范围和不合格的医用计量器具。
四是抓紧完成呼吸机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审定发布,为呼吸机等重要医疗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校准提供法定技术依据。
五、保障节能减排,开展好“能源计量基础保障”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