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和安全年”计量保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质监量〔2009〕362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发挥计量在保证质量、促进安全中的技术基础保障作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
“质量和安全年”计量保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9〕2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根据省局“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整体部署,把“计量保障活动”作为 “质量和安全年”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要及时总结“计量保障行动”中的经验和成果,做好宣传,并报省局。
附件:
福建省“质量和安全年”计量保障行动工作方案
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举措,是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做好计量基础保障工作是完成“质量和安全年”各项任务的重要技术基础。为打好计量保障基础,在“质量和安全年”中做好服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质量和安全年计量保障”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开展好“计量惠民”行动
一是深化“四进”服务活动。要按照省局闽质监量〔2008〕274号文的要求,以提高工作有效性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四进”活动,依法对集贸市场、医疗卫生单位和眼镜店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用的集贸市场商用衡器、医疗卫生单位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和眼镜店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准确率。各设区市局在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要积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百姓对民生计量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计量、重视民生计量的良好氛围。
二是扎实落实部分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和企业部分计量器具减半收费检定工作。按照省局下发的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设区市局应通过免费检定软件系统、电话回访被检对象及现场检查检定情况等方式,对前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半年工作做出部署,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是抓好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将集贸市场计量监管与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闽质监量〔2009〕257号)紧密结合,严厉打击利用电子计价秤的作弊行为,有效遏制制造、销售、使用作弊电子计价秤的现象,规范衡器生产、销售等环节,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规范管理和公平交易;使集贸市场主办者或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及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显著提高;集贸市场主办者主体责任和经营者自律得到落实;集贸市场建立起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