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一是支持企业扩大销售。引导企业根据新形势下的市场需求变化,制定应对措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并采取灵活销售措施,适度提高销售费用在成本费用中的比例。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提高产销率。继续执行销售收入增量奖励政策,将原来的奖励标准提高一倍,鼓励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二是扩大本地产品的消费需求。在市政建设和政府采购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对重点项目和规模以上企业采购本地机电产品、铝及铝制品、汽车及零配件的,按照实际采购量比上年增量的1%进行奖励。三是支持企业开展营销宣传。鼓励食品及纺织服装行业企业扩大影响,提高市场占有率,对于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纺织服装及食品企业,按照宣传费的1%予以补贴。四是实行重点产品储备制度。开展电解铝、铝板等主要工业原料产品储备试点工作,减缓企业销售压力。
(五)搞好企业项目建设协调服务。重点搞好2009-2011年新三年行动计划十项工程350个重点项目,特别是30个重大发展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完善项目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全面做好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对于续建项目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观摩点评活动,现场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建设环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优化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重点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实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同时推进,符合审批条件的随到随批。
(六)增强企业抗击风险能力。一是着力推进本辖区企业间的协作。以煤炭和电力、电力和铝及铝加工、煤炭和钢铁、汽车和零配件、耐材和建材等行业间企业合作为重点,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协作机制,形成相互依托、共享市场、共抗风险、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二是推进企业深层次战略重组。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等措施,实现低成本扩张,提高整体竞争能力。鼓励、支持我市优势企业兼并重组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三是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帮助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和帮助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七)做好困难企业帮扶工作。鼓励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停产企业近期恢复生产的,对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按地方留成部分予以补贴。对全市国有和集体困难企业进行救助,对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分别由财政出资或借资,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对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做好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积极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时解决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企业稳定。认真做好扭亏增盈工作,实行扭亏增盈考核目标责任制,建立企业扭亏增盈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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