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监督考核。张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市容市貌长效管理的检查和考核,要制定治脏、治乱的考核意见和细则,明确考核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中心城区市容办负责市容市貌长效管理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对主次道路、窗口地区一周两查,对背街小巷、镇、村、居民区一周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限期整改。监督、检查工作将依托执法、管理数字化、网格化平台,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容市貌长效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四)强化制度建设。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制定马路市场、户外广告、违规“四乱”、机动车清洗、摩托车维修场所治理,环卫、市政、园林绿化管理,扬尘、异味、噪声污染和直接燃煤锅炉管理,车辆停放治理,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劳务市场建设管理,住宅区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和治理方案。建立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市、区城管执法部门集中执法制度,妥善处理市容市貌管理中遇到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市容市貌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执法人员的责任区域,及时发现和查处市容市貌违法问题。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公安城管警察队伍要提前介入,依法及时查处各类暴力抗法事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和通报制度,中心城区市容委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调度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中心城区市容办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加强舆论宣传,为市容市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其他区县参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
1.中心城区主次道路、窗口地区名单(略)
2.建立中心城区数字化、网格化指挥、监督平台实施方案(略)
3.中心城区马路市场、露天摊点整治实施方案(略)
4.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略)
5.中心城区违规“四乱”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略)
6.中心城区机动车清洗、摩托车维修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略)
7.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略)
8.中心城区园林绿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略)
9.中心城区环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略)
10.中心城区垃圾焚烧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略)
11.中心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实施方案(略)
12.中心城区路边劳务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