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标任务
完成林业生态建设总规模46.8739万亩,其中新造林31.579万亩。具体为:森林生态城及市级工程造林16万亩,山区生态建设工程5.91万亩,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3.53万亩,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工程1.818万亩,村镇绿化工程3.876万亩,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工业原料林和特色经济林0.445万亩,园林绿化苗木花卉1.11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14.1849万亩。建成2个林业生态县,100个林业生态村和8个林业生态示范村。在新造林中,森林生态城范围内造林16万亩,森林生态城范围之外造林15.579万亩。各级各部门任务分解详见《2009年郑州林业生态市建设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林业生态市建设计划5年全面完成规划任务,2009年是建设实施的关键一年,任务重,目标高,要求严。各县(市)、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或指挥部,抽调精兵强将,强力推进。要认真落实林业生态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定期考核,严格奖惩,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技术规程
各县(市)、区要依据这次下达的计划任务,尽快进行任务分解,统筹兼顾,把各项工程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搞好各项工程作业设计,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组织科学施工、验收,确保2009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投资力度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的要求和2009年度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及时、足额落实林业生态建设资金。投入要服从任务、服从进度和质量。每年用于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除严格按照不少于上年度县级财政一般支出1%的执行外,不足部分要根据省、市下达的林业生态建设任务量增加投入。要不断创新投入方式,创新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吸纳更多社会资金投资发展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为林业生态市建设寻求更多的资金支持。
(四)创新造林机制
在建设模式上,新造林要全面实行工程造林,有条件的造林工程项目要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采用专业队造林的,要依照招标造林要求对绿化专业队实施管理。建立工程管理和监理机制,积极推行由专业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实施“责、权、利”相统一,明确奖、惩标准及办法,全面提高建设质量。在资金管理和拨付上,坚持林业生态建设资金与当年任务实施完成情况和验收结果挂钩,经验收合格后拨付。
(五)加强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