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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
(常政办发〔2009〕7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优化农用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集约经营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为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的,着力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优化农用土地资源配置,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从而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土地股份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流转为抓手,通过政策扶持,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2009年,力争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0万亩,已流转土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承包面积的30%以上;到2012年,实现全市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35万亩,已流转土地面积占全市土地承包面积的45%以上,努力促使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50%以上。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镇(涉农街道)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探索建立辖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和镇(涉农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形市场。2009年计划实施辖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个以上、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示范中心(含有形市场)项目10个。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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