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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创建目标:2009 年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完成各类人员创业培训3000 人,培育微小企业小老板500 人;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200 个,带动9000 名城乡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建立市直2 个区级4 个创业促就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00 万元。2010 年后的任务目标再另行制定。
  (二)创建任务
  1、建立创业培训师资队伍
  以创业培训为重点,建立扩大创业培训师资队伍,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每年举办一、二期较高规格的创业师资培训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确保创业培训可持续发展;找准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全市全面启动和实施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相结合的创业模式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机构授权认定工作,确保每个区都有1 至2 个认定机构从事创业培训管理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实现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管理的衔接工作,确保微小企业小老板的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
  2、广泛开辟渠道,征集一批创业项目
  广开渠道,在全市内征集落实一批实用性强、投资少、见效快、发展前景好,能直接给各类创业者带来实惠的创业项目。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特别是科研部门、大中专院校等的沟通,建立比较稳定的创业项目征集渠道,提高创业项目在不同人群中的利用率和成功率,并分批进行展示推介,满足不同群体的创业需求。
  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创业基地
  各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挖掘潜力,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选择基础设施较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集中的地方建设创业基地,建立创业园区、创业一条街、创业市场等形式多样、规模不同、管理配套的创业基地,并在资金、服务、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市里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创业促就业孵化基地进行考核评估,并命名一批“海口市创业促就业孵化基地”,同时进行挂牌和表彰。
  4、搭建交流互动平台,推广一批创业成果
  各区、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创业项目向创业成果的转化。要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召开创业项目洽谈会、对接会和创业成果展示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积极为创业者搭建交流互动的平台,大力推广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创业成果,促进“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5、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宣传一批创业典型
  各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推动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宣传创业典型的先进事迹,针对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典型引路示范效应,进一步引导全社会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营造崇尚创业、尊重创业、创业光荣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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