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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万米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市发改局负责“万米网格化”项目立项的审核和安排资金计划。
  (二)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落实项目实施的各项经费。
  (三)市城管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全面负责实施“数字城管”建设,市信息中心负责系统技术实现、运行维护和保障。
  (四)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信息中心、市财政局配合,对“城管通”进行可行性选型,选择无线运营商。
  (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建立指挥协调中心工作平台,拟定城管网格化工作流程和网格职责范围划分和考核标准。
  (六)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人员招聘、选调,市信息中心协助培训工作。
  (七)市信息中心负责开展城市部件的普查工作,提供电子地图、单元网格编码、地理编码、数据格式、单元网格划分、基础数据的提供工作。
  (八)市信息中心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系统研发、技术标准制定和系统的管理维护以及其它技术支撑工作。
  (九)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的监督、评价、考核机制。
  (十)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信息中心,做好本部门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调查统计和业务流程梳理工作,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十一)各区成立与市级相对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并明确相关工作职责,确保所辖区域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八、实施方法与步骤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先中心城区内后全市全覆盖实施范围。实施范围包括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各类城市管理部件和市容市貌、宣传广告、街面秩序等城市管理事件,以及施工工地的围墙及围墙外侧的环境卫生。具体工作分4 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009 年5 月5 日至30 日)。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项目立项、系统硬件和软件建设、数据普查、人员招聘与培训等启动准备。
  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2009 年5 月5 日至6 月底)。主要工作是系统建设与调试工作全面开展、数据全面普查、人员招聘与选调全部到位、培训工作全面开展。
  第三阶段: 试运行阶段(2009 年7 月1 日至7 月底)。主要工作是以四个区中心区域为试点,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试运行。
  第四阶段: 正式运行阶段(2009 年8 月1 日至8 月底)。主要工作是在四个区中心区域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把城市网格管理工作向各区周边推进,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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