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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万米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现城市管理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分为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建设、城市管理网格巡查队伍建设、城市管理基础空间数据库建设、“数字城管”应用协同系统、标准规范建设。
  (一)建设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
  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建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实行“一个管理平台、一个指挥中心、一套信息系统”的管理体制,即在统一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上,建立一个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内设指挥监控大屏幕和问题受理派发系统,系统基于党政办公网建设,与政府服务呼叫中心互联。城市管理指挥协调中心配备18 名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指挥、协调全市数字化城管工作,包括派遣任务和处理问题跟踪。(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信息中心)
  (二)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巡查员队伍
  结合我市实际,以现有交通协管员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人员为主,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巡查员队伍。根据中心城区建成区的万米网格单元数量,配置数字化城市管理网格巡查员250 人,以区为单位分别组建城管巡查员中队,下设小队。负责对该网格范围内的部件、事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上报,并对已解决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反馈结果。各区城管网格巡查员队伍隶属于各区城管执法大队管理,市城管指挥协调中心对其进行业务指导。(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信息中心、各区城管执法局)
  (三)完善城市部件、事件基础数据库建设
  市信息中心对现有26.1 万部件数据的覆盖范围进行核查,对新建、改、扩建的道路及公共场所进行部件补查。对现有的地名数据库进行地理编码。完成空间基础数据库的坐标转化,以保持空间数据的一致性,有利于基础数据的共享。(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四)建设“数字城管”应用协同系统
  “数字城管”应用系统分为基础设施体系和应用系统体系两大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包括信息网络平台、数据交换平台、空间信息资源库。应用系统体系包括视频监控共享系统(其中市区街面视频监控,全部共享公安部门的视频监控探头,不再另行建设)、综合业务受理系统、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城管通)、GIS系统、车辆/人员GPS 定位系统、协同工作系统、综合评价系统、其他业务子系统(地理编码、部件管理系统、应用维护系统)。(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
  (五)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结合实际,根据建设部的标准和规范体系框架,建设海口市城市管理标准规范体系,主要包括:海口市数据采集编码标准规范、海口市部件和事件的分类编码标准规范、人员培训规范、海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规定等。(牵头单位:市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七、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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