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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服务进景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职责。要确定责任科室,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明确价格公共服务站职责(参见附件二)和价格公共服务员职责(参见附件三),并具体督促景区价格公共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三)建立价格公示制度和阳光服务平台(参见附件四)。

  六、监督考核

  各级物价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价格公共服务进景区的监督考核机制,省局将在年底前组织对景区价格公共服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研究建立价格服务进景区的长效机制,完善服务内容,拓展价格服务工作覆盖面,创新工作方式。

  附件一:
  湖南省××× 景区(景点)收费公示牌

用中、英(韩、日)等文字公布:

  一、普通门票价格,批准文号,服务内容、服务承诺。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免费的人员及范围,实行优惠政策、人员、范围和价格。

  三、景区(景点)内载人工具(包括索道、电车、电梯、汽车、游船)的普通票价,优惠政策、人员、范围和幅度。

  四、景区(景点)内自愿选择的娱乐项目价格及服务内容。

  监督电话:

  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

  附件二:
  价格公共服务站职责

  1、在物价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物价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宣传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3、负责对景区义务价格服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4、监督本景区价格及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受理游客价格政策的咨询及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及时向物价部门报告;

  5、配合物价部门开展对本景区价格、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6、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向物价部门报送景区的价格工作动态。

  附件三:
  价格公共服务员职责

  1、学习和熟练掌握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和贯彻物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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