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景区价格公共服务机构。各级物价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专人负责价格公共服务进景区工作。各景区要设立价格公共服务站,站长由物价部门分管景区价格工作的同志或负责人兼任。各景区应聘请两名以上义务价格公共服务员,明确职责,建立阳光台,公开价格服务工作流程、投诉电话,为游客协调解决价格矛盾。
(二)建立价格查询服务平台。全省所有景区景点,都要在醒目位置设立价费公示牌(栏、墙)(参见附件一),用两种以上文字中、英(韩、日)公布批准机关文件编号、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和质量,公布享受门票减免优惠政策等特殊人群范围和优惠幅度,公布价格投诉电话。有条件景区要在游客服务中心设立电子触摸屏,将各景点的门票价格和景区的主要服务价格输入电子查询系统,便于游客在服务中心直接查询整个景区门票价格和主要服务项目的价格。对在景区景点的相邻旅馆业(各类宾馆、饭店、酒店、招待所、接待站、疗养院、培训中心等),要根据经营项目(包括客房、会议室、餐饮、文化娱乐、保健服务以及订票、停车、电信、送餐、复印打字等价格)制作统一价费公示标牌,明码标价。对景区景点附近商店和个体工商户要落实明码标价,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禁止价格欺诈、价格倾销、价格歧视、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三)强化景区价格诚信建设。旅游景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要忠实履行价格诚信。价格诚信是价格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着力培育价格诚信机制,开展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培训,送价格政策上门,帮助他们加强和完善价格内部管理;各级物价部门要对景区主要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价格诚信档案,各单位要培养1-2名管理人员担任价格公共服务员,以提高其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的自觉性,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价格环境。
(四)建立完善价格维权平台。各级物价部门要建立健全旅游价格投诉服务网络。各级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要有专人负责,保障畅通受理;各景点要设立价格举报点和举报箱,方便游客投诉。对游客投诉的价格侵权行为及时查处,努力争取让游客离开景区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五、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公共服务进景区工作,认真部署落实价格公共服务实施方案,并明确一名局领导为责任领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