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55.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完成农民职业技能培训6.5万人,新增转移就业5.3万人。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农开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56.继续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力推进高危高风险行业和领域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57.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启动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
58.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办好“爱心救助超市”。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59.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20万㎡、竣工12万㎡;开工建设廉租房3万㎡、竣工1.6万㎡;发放租赁补贴110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2.3亿元;完成棚户区改造配套工程;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300户,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平煤神马集团、市残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
60.坚持优先发展教育。落实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改造10所农村薄弱初中。选派100名市直学校教师到农村对口支教。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免费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积极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创建1-2所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2个职业教育专业实训基地;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依托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两个老校区,组建两所规模均为5000人以上、各具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高等院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鼓励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支持民办学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办学。认真落实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各高校、各县(市)区政府
61.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扩大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增加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防治专项投入。为白内障患者全部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实现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目标。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62.完成市中医院门诊楼建设任务,为3所县医院、65所乡(镇)卫生院配备医疗设备,对30所乡(镇)卫生院进行提档改造。继续实施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爱卫办、各县(市)区政府
63.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稳定低生育水平。实施出生人口缺陷干预,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人均600元提高到900元。积极创建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
64.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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