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新城区管委会、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公用事业局
28.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强力推进城市环卫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创建工作制度,大力推进市场、“城中村”、餐饮业和“五小”门店、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综合整治,逐步取缔马路市场。加强道路、桥梁、路灯、雨污水管网等市政设施养护。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卫生局、市工商局,新华、卫东、湛河区政府
29.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的统筹、协调和衔接。完成平宝叶鲁一体化规划、中心城区5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新华、卫东、湛河区政府
30.加强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每个县(市)再有2个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达标。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引导人口、产业、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力争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2%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
31.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项目为依托,以技术和资本为纽带,努力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增强核心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2.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智力。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33.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推动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启动实施2项重大科技专项。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4.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新增省级以上名牌产品4个、省优质产品5个、采标确认产品3个。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35.加强农作物良种培育和产业化开发。做好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
(四)加快发展产业集聚区
36.抓住我市化工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等10个产业集聚区列入全省重点支持范围的机遇,全面加快区内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推动企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发展、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努力把产业集聚区建成科学发展的载体。结合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优化县域产业布局,引导城市农产品和矿产品加工企业向原料产地转移,促进县域产业集约、集群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高新区管区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全面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
37.认真落实200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8.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切实抓好叶县、郏县高产稳固区和汝州市低产改造区建设,确保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610万亩以上,力争再夺丰收。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业,重点抓好油料、烟叶等大宗经济作物和食用菌、名贵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进一步落实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快发展规模化养殖和畜产品加工业,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新增省级龙头企业3家以上。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