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文处理工作优秀单位标准。综合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全年被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情况通报》错情通报少于1次(含1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失误的。数量按参评单位的20%掌握。
2.公文处理工作合格单位标准。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90分以下,且全年被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情况通报》错情通报少于2次(含2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失误的。数量按参评单位的50%掌握。
3.公文处理工作不合格单位标准。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或全年被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情况通报》错情通报3次(含3次)以上、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4.公文处理工作先进个人。从综合得分前15名的部门、单位的文秘工作人员和被评为好公文的拟稿人中产生。
市政府办公室对被评为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日常考核评分细则
2.年终自查考核计分细则
附件1
日常考核评分细则
一、公文代拟稿质量(16分)
(一)考核标准
1.各单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代拟的文稿首页使用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发文处理笺,处理笺的相应栏目填写、打印规范。(1分)
2.各单位业务科室起草的代拟文稿由本单位负责文秘工作的科室统一把关,且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了意见和姓名。(1分)
3.代拟文稿涉及全面性工作的,报请市政府召开有关会议进行了研究并讨论通过;涉及其他单位职能的,拟稿单位主动与有关单位进行了协商,并经有关单位负责人会签意见。(2分)
4.代拟文稿符合《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工作制度》规定的行文规则和要求,做到行文确有必要,注重实效,指导性、操作性较强;不出现照抄照转、内容空泛、退办不发等现象。(2分)
5.代拟文稿体例格式规范;文种使用妥当;内容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经市政府办公室初审,结构、内容无需较大改动。(5分)
6.代拟文稿必须及早送至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给文件运转及市政府领导审核、审批留出充足的时间。对有特殊时限要求的代拟稿,拟稿单位必须说明紧急原因和在本单位办理的过程。(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