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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着力创建“质量服务年”,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
  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服务年,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大各级政府和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的工作力度,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质量技术服务与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和社团组织、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等各种社会资源的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积极开展质量法制教育,进厂宣讲、解读标准,开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培训、咨询等活动,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相关行政部门和中介机构的工作效率,逐步减免行政事业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做好服务上海世博会的各项工作,研究制订上海世博会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方案与措施。
  (四)着力创建“质量整治年”,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整治年,加大质量安全监管。依据《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对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安全的集中整治。开展对农资、家电、建材、絮用纤维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专项打假治劣行动,严厉打击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建设工程中设备质量的监管,强化对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和深基坑工程的风险监管,开展对住宅工程质量的专项整治。开展起重机械和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一些带有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顽症。
  (五)着力创建“质量建设年”,不断夯实质量发展的基础。
  要把“质量和安全年”作为质量建设年,健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行业质量自律的质量责任体系,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继续加强质量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质量管理规定,提高质量技术监督执法的水平。持续加强质量技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计量、认证和检测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应对突发质量安全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快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探索和实施质量技术岗位的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为企事业单位和质量中介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调动社会力量,加大质量工作理论研究与质量实践创新力度。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以全面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把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工作作为促进区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以区域重点发展带动全市整体发展,逐步实现“质量兴市”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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