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意见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09〕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抓好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
(一)抓好早秋作物管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查苗补苗、灌水追肥、中耕除草、防虫治病等田间管理,实现早秋作物无苗荒、无草荒、无病虫过夏,为秋粮丰收打好基础。认真实施粮食单产提高工程,重点抓好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和陕北、渭北旱作技术示范工程,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确保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1150万吨以上。
(二)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及时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实现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落实中央财政对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政策,继续做好产粮大县、产油(食用油)大县及生猪大县奖励工作。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覆盖所有农业县,重点向畜牧业、设施农业、果业和玉米收获机械倾斜,兼顾马铃薯、茶叶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有关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给农户。
(三)加强农资供应和监管。认真落实化肥生产流通的各项优惠政策,合理安排淡季商业储备化肥出库。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和化肥、农药生产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监测,建立产销存情况通报制度。做好农资品种余缺调剂,力保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引导农资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联合,稳定产销关系。健全经营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经营示范店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承办企业新建的农资配送中心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承办企业新建的农资店经验收合格后每个补助2000元。
(四)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粮食生产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确保总产。畜牧业要以生猪、奶牛为突破口,加快推进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质量效益。果业要以苹果为重点,适度扩大规模,着力抓好绿色、有机果品基地建设,提高果品质量,拓展果品市场,建设国际化大产业。蔬菜要以标准化、无公害生产为重点,突出发展设施蔬菜。区域性特色产业要突出陕南,发展关中,开发陕北,加快发展茶、桑、药、菌、小杂粮以及特色经济林、速生丰产林、苗木花卉业。建设水产良种场、标准化池塘,推广网箱养鱼、稻田工程化生态养殖,健全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水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促进水产养殖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