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上海市2009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81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本市以儿童青少年健康使用网络为核心内容的精神卫生宣传活动计划。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使用网络应有度,科学合理才健康
二、目标人群
儿童和青少年及其家长,中小学教师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20日-12月10日
四、宣传重点
根据卫生部确定的本次宣传主题及重点,结合上海的工作基础,本市今年活动的宣传重点为:
认识互联网的利弊,宣传什么是合理使用互联网;引导如何健康使用互联网,预防过度使用,重在控制上网内容和上网时间;对部分沉迷于互联网的儿童青少年,提供家长共同参与的综合干预。
五、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总体要求。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区特点,围绕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讲座、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有特色、有创意地在学校和社区开展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使用网络的活动。要积极联合教育、文化、宣传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制订宣传活动计划,计划要简明扼要,任务要落实到位,明确时间节点和负责人员。
(二)职责分工。市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负责编发宣传资料、编制网络成瘾干预手册和举办网络成瘾干预师资班,加强对区县精神卫生宣传工作的指导。区县卫生局和专业机构要组织宣传资料的发放和展板的巡展、举办网络成瘾干预班、组织开展市民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调查以及自行组织的其他宣传活动。
(三)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7月1日前 | 各区县上报宣传计划 | 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 |
7月15日前 | 完成首批全市宣传资料的编印并发放至各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 | 市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 |
8月31日前 | 完成展板制作(展板内容见附件1)并在社区和学校巡展 | 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 |
9月1日前 | 首批全市宣传资料发放到家庭(学生家长)。 | 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 |
9月1日前 | 完成第二批针对网络正常使用者的学习训练资料的编印并发放至各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 | 市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 |
9-10月 | 第二批针对网络正常使用者的学习训练资料发放到学校老师(中小学正副校长、书记、教导处、政教老师、少先队和团委辅导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 | 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 |
9月底前 | 举办市网络成瘾干预师资培训班2期。培训对象为有心理干预和培训能力的心理卫生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培训主要内容是如何对有网络成瘾倾向或已网络成瘾学生进行综合干预。每期50人左右,培训时间1天。 | 市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负责举办,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负责组织符合培训对象要求的人员参加。 |
9月底前 | 上报拟办区县网络成瘾干预班数量,人员数和需要资料数 | 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 |
10月1日-31日 | 网上调查 | 市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 |
12月1日前 | 完成区县网络成瘾干预培训班。干预对象为有网络成瘾倾向或已网络成瘾学生及其家长。干预班结束,学员要填写《培训评估表》(见附件2),数据录入《本计划活动完成情况之数据录入表》(见附件3)。 | 市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统一印刷培训手册,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按预登记培训人数领取并组织区县培训干预。 |
12月10日前 | 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调查,调查问卷(附件4)和调查人数(至少100名)要求同往年。 | 区县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