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一)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要将残疾人列入就业困难对象,在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各类用人单位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权利。实施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从2009年到2011年,对招用残疾人一年以上的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岗位补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岗位补助;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现有奖励政策基础上,按照规定比例每超过1人再给予3000元岗位补助。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残疾人就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集中安排残疾人的就业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各级政府要逐步安排特定产品由福利性企业专产专营。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生产的产品。完善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对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资金扶持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加强对农村和山区残疾人的劳动扶持,制定专项扶持措施,优化扶贫助残基地和扶持项目的配置,加大对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业、民俗旅游业和多种经营项目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出台针对农村残疾人家庭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政策,提高其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灾后自救能力。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就业服务制度,引导经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市场和残疾人需求,免费为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发展盲人医疗按摩和保健按摩事业。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搭建残疾人手工艺品展销平台,带动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实现就业。

  (十二)繁荣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支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生产,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特殊艺术人才。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在基层社区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健身设施,开发推广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项目。开展残奥、特奥、聋奥运动,举办和参加残疾人体育赛事。完善残疾人运动员、演员训练补贴和比赛奖励办法,鼓励争取优异成绩。

  五、以国际化大都市的标准和首都功能定位的要求,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十三)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坚持公益性质,积极推进以社区为基础、专业机构为骨干、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搭建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到2010年全市每个街道、乡镇建设一个示范温馨家园,城区温馨家园以开展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和日间照料为重点;农村地区可以依托现有设施,综合开展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扶贫开发和托养服务项目。全面推进居家助残服务,依靠社区服务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助残志愿者、残疾人亲友,为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家庭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家政服务。“十一五”末,居家助残服务优先覆盖到贫困家庭和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单亲家庭的重残无业人员;到2015年,通过拓展机构托养服务、社区综合服务和居家助残服务,实现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照料、养护服务全覆盖。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