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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09-2012年)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按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双进入”的工作机制,设立专项工作机构,协调解决基站选址、地铁通信覆盖、信息管道共建共享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加快办理重大项目审批手续,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通过本市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机制,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推进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承担建设任务的企业做好服务。

  (三)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应用带动的原则,创新推进机制,统筹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引导企业利用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等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建设资金。对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宽带互联网、数字电视的增值服务内容开发及应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专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对宽带互联网接入、移动通信服务和双向交互式数字电视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公益性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实行政府采购。

  (四)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积极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促进信息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有序发展,满足公众对信息和文化的需求。

  (五)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加强监督管理。

  制定信息管道集约化建设的政策和管理规范。制定住宅小区、商用楼宇内固定电话、宽带、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和有线电视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使用规范,并纳入到本市相关建设规范中。完善各类基站、无线电监管设施和通信设施共建共享政策。理顺价格机制,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任务分工

  一、协调落实各电信运营商的基站站址

  任务目标:审核各运营商提出的基站建设选址需求、移动信号室内覆盖需求并进行科学整合,由“双进入”专项工作机构协调落实。加快办理基站站址相关审批手续。协调、指导和督促电信运营商美化基站等外露设施,及时对己建基站进行验收,公开相关验收测试数据。

  完成时间:2010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二、协调落实中央在京单位和驻京部队单位的基站站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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