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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3.实施优化战略。培育尖端施工企业,重点扶持发展我省建筑幕墙、钢结构、设备安装等优势建筑业企业,使企业经营规模、综合实力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培育地铁、隧道、水利等高端专业施工企业。培育大型专业设备租赁企业。形成传统与新兴、高端与低端、主营和兼营多业并举、共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4.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对“走出去”的建筑企业支持力度,对省内建筑企业承揽省外工程并取得收入的,由所在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对“走出去”的建筑业企业在资质升级、评优等方面给予扶持。积极做好优秀企业的对外宣传推介工作,对外打造辽宁建筑业的良好品牌。

  5.实施人才战略。加强建筑业人才队伍培育,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造就一批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大批优秀技术工人。完善二级建造师制度,加强二级建造师职业技能培训,使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进一步壮大二级建造师队伍。加大建筑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国家正规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力度,根据建筑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制定符合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的评价标准,使建筑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原取得的辽宁乡镇企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为国家正规的专业技术资格。开展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对优秀项目经理在招投标时给予支持,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建设行业的职业教育,对省内建设类职业院校加强扶持,打造一两个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基地。对技术工人加强培训,提高技术工人的专业技能,提升就业能力。

  (二)培育规范市场,促进做大做强。

  1.实行建筑业企业统一管理。对房建、交通、水利、铁路、机场、核电站等大型项目工程施工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大建筑业概念。

  2.规范省外企业入辽管理。加强省外建筑业企业入辽施工管理工作,外省企业入辽要成立分公司,进行工商、税务注册,逐步实现外省企业属地化管理,提倡外省企业在辽宁成立子公司。鼓励本地企业积极承揽地铁、隧道、水利等工程,逐步实现高端工程本地化。

  3.整合中小企业。推行家装产业化,鼓励家装,水、暖、电安装等专业队伍成建制地承揽工程。推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将装饰装修产品的开发、生产与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服务等环节连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培育一批生产、供给、销售和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性企业。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鼓励成建制的劳务队伍、农村建筑队、个体业户组建劳务公司。提倡大型总承包企业实行作业层分离,组建独立的劳务分包企业,支持原劳务带头人、召集人申办劳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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