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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委关于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检查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建委关于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市建管处:

  根据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工资清欠督查工作。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今年以来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下阶段工作建议措施,现就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辖区内已纳入管理的在建项目及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数、面积、造价、企业数等)。

  (二)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的基本情况(企业数、保函额度,是否应保尽保等)以及动用情况(企业及项目名称、动用额度、后续情况等)。

  (三)今年以来,各单位接待的农民工工资纠纷投诉反映情况、纠纷处理情况(起数、人数、企业数、金额、同比情况等);其中,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重大项目以及群体性事件的,需特别注明;对至今尚未解决的欠薪事件,需详细说明。

  (四)各单位在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五)当前经济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以及建议措施。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在2009年7月5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并于7月7日前将检查工作小结报我委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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