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晋国土资发〔2009〕17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宏观政策研究,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化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经6月14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高咨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选聘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高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专家委员。厅长、党组书记李建功任主任,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彭东晓、副巡视员张晓岭任副主任。高咨委设专家委员若干名,按照下列范围、条件和程序选聘:
(一)选聘范围
1、不再担任实职的厅机关原处级领导;
2、已退休的厅机关原处级领导;
3、其他愿意从事国土资源政策研究的业务骨干。
(二)选聘条件
1、本人自愿从事国土资源政策研究工作;
2、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业务,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经验和专业特长;
3、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能够胜任国土资源政策研究工作。
(三)选聘程序
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组织审查决定,或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研究决定两种方式选任;退休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返聘。
二、基本职能及工作要求
(一)基本职能
1、跟踪国土资源管理新政,结合我省我厅实际及时提出完善和调整政策建议,为厅党组提供决策服务;
2、适时分析、研判和总结我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热点和难点问题,并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政策措施;
3、梳理、鉴别我厅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案件查处等程序方面存在的瑕疵、漏洞、缺陷和不规范、不科学、不严谨等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4、配合、参与我厅制度建设工作;
5、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高咨委是厅机关常设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参谋机构,要认真按照职能要求,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运行机制、参谋体制等规章制度,确保运行高效、参谋有效、工作能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