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休闲娱乐业。规范经营内容,净化经营环境,整治市场秩序,倡导绿色休闲、健康娱乐。发展设施先进、内容丰富、安全时尚的综合性游乐项目,丰富休闲娱乐方式。鼓励茶吧、网吧、棋牌馆、歌舞娱乐和曲艺场所等走连锁经营的路子,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档次。推动休闲娱乐业与旅游业、演艺业、影视业、餐饮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催生新的休闲娱乐业态,提升休闲娱乐的文化品味,拓宽休闲娱乐的发展空间。
(6)印刷复制业。以重点印刷企业为龙头,整合全省印刷复制资源,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扭转小而散的局面。引进先进的印刷复制设备,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等先进技术的运用,提高印刷复制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印刷复制品的质量,降低印刷复制业的成本。大力发展包装印刷、彩色印刷、高新技术印刷等产品类型,优化我省印刷复制品的结构。引进光盘生产线,加快光盘复制业发展。依托大型新闻出版机构,建设一批印刷复制业基地和园区,提升我省印刷复制业的整体竞争力。
(7)艺术品与工艺美术业。建立艺术品人才培训机构,兴办画廊画店、艺术品拍卖企业和经纪公司,举办艺术品博览会,构建艺术品收藏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形成一批省内外知名的艺术品宣传、咨询、中介、经营企业。完善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体制,扶持建立工艺美术品研发生产机构,保护工艺美术大师、民间艺人及其知识产权,创新工艺美术业的技术和品牌。大力开发具有我省特色和优势的青铜雕塑、晋式仿古家俱、各类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等相关产品。
(8)动漫游戏业。培育、壮大一批动漫游戏企业,逐步建成若干动漫游戏产业基地,打造山西动漫游戏产业品牌。支持动漫游戏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密切合作,提升其研发能力、创意水平和队伍素质。鼓励原创产品的研发制作,开发以山西文化资源为内容的动漫游戏产品,形成动漫游戏产品生产、输出和转化的产业链。创造宽松环境,扶持优秀动漫企业做大做强。
(9)文博会展业。兴建一批具有山西文化特色的专题博物馆。加大投入力度,引进先进技术,推动我省文博信息业和文物复(仿)制业快速发展。加大政府投入,加快会展场馆建设。运用市场机制,强化产业运作,促进会展业快速发展。积极承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会议、展览和赛事,拓展我省会展业发展空间,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会展业的发展水平。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培育中介服务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对文化产业的领导
文化产业的发展,事关国家文化安全,事关国家文化软实力,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各地党委、政府要把文化产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各地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努力营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市、县各级均成立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组,统一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组由宣传、文化、财政、发展改革委、机构编制、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单位组成,由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同级党委宣传部。各级党委宣传部要建立内设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体制改革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不断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在面上推开,向纵深发展。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步伐,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以资本为纽带,推进文化企业兼并重组,不断壮大骨干文化企业实力。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打造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加强文化企业上市培育,鼓励通过公司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企业发行上市,通过主板或创业板融资。大力推进文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提升产业规模和效益。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继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探索建立新型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加大对文化产业资金投入的力度,优化财政在文化领域的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支持有市场发展前景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建设,支持关键技术的开发,支持文化产业链的形成,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省级财政从2009年起,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建立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各市、县财政也要相应安排一定专款,建立本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的使用和管理办法。
省发展改革委从2009年起,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用于未纳入服务业“1+10”项目扶持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和文化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文化产业是新兴产业,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各地政府予以大力扶持,特别是需要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要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精神的契机,综合研究国家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认真清理规范我省原有的政策法规,并制定出台符合山西文化产业发展实际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从市场准入、投资融资、税收优惠、出口扶持、土地使用、基地园区建设等方面,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法律保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拟定《山西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五)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