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三项措施,削减污染物存量
1.着力抓好工程减排
治污工程是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要保障。二氧化硫工程,2009年重点实现焦化行业焦炉煤气全脱硫,以太原钢铁集团公司450平米烧结机脱硫为重点,扶持钢铁行业开展二氧化硫减排试点工程建设。
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仍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工业废水治理为重点。2009年,各市、县要按照省人民政府与各市签定的环保、建设目标责任状中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求,加快在建、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争取提早建成投运,当年发挥减排效益。凡是未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的县(市)或企业,视同未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的60%,三年后达到75%以上,全年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达标率100%。积极开展城市污水资源化工作,提高污水回用率,进一步削减化学需氧量。污泥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环保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妥善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避免二次污染。同时,加快冶金、化工、酿造等行业和汾河流域范围内的排水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及中水回用改造步伐,争取实现工艺废水零排放。加快实施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做到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2.着力抓好结构减排
淘汰落后产能是解决产能过剩、提升发展质量、缓解结构性污染、削减污染负荷的有效措施。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相关政策,加快电力、水泥、钢铁、铁合金、焦炭、造纸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有序退出。2009年,完成淘汰600万吨小钢铁、52万千瓦小火电机组、200万吨小水泥、15万吨小电石和小铁合金等落后产能。继续对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为优势产业腾出环境空间。
3.着力抓好管理减排
加强减排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标准化管理,保证已建成设施发挥环境效益。
一是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完善,所有燃煤电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控重点其他企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全部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充分发挥省、市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的作用,提高对污染源的监控水平。
二是强化燃煤电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的过程控制,按照环保部《
关于加强燃煤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化学需氧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运行台账记录,完善过程控制系统。设计1万吨/日规模及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汾河上游四县污水处理厂均要建成中控系统,实时监控进出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水质主要指标、鼓风机电流、鼓风量、曝气设施运行状况、曝气池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滤池堵塞率等数据。燃煤脱硫设施安装脱硫DCS系统,实时监控脱硫系统的运行情况。以上相关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并能随机调阅上述运行参数和趋势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