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8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山西省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经环保部核定,我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实现“双降”,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130.84万吨,减排率5.6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5.88万吨,减排率4.12%。两项污染物均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为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9年是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冲刺年,为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制订山西省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计划目标
  2009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30.4万吨,较2005年下降14%;较2008年减排量0.44万吨,较2008年的减排率0.34%。
  2009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34.59万吨,较2005年下降10.6%;较2008年减排量1.29万吨,较2008年的减排率3.6%。
  (各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见附件1)。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扼制新增排污总量
  截至2008年,山西省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已接近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一方面是由于山西省燃煤机组已全部完成了脱硫设施建设任务,为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完成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二氧化硫新增量大幅减少,缓解了减排压力。
  我省以煤炭为中心的冶金、电力、焦炭、化工、建材等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均属于排放二氧化硫的重点行业。随着经济回暖,这些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产能恢复。同时,前两年布局的新建项目逐步投产,相应新增排污总量在后两年集中释放,对减排压力不容忽视。经过前两年的强势执法,大力治污,能够实施污染减排的领域日趋缩小。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必须提高准入门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坚定不移地推动转型发展,防范经济回暖情况下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产能恢复对污染减排的影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