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12月31日前)
基本摸清区域内车辆停放现状、停车资源现状、交通运行现状,由市行政执法局提出《关于核心商贸区环境秩序基本情况的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二)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月1日-1月31日)
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广泛听取有关商厦及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整治方案。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全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整治的合力。
(三)组织清退阶段(2009年2月1日-2月28日)
以市供销社、贸粮局为主,市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配合,争取2月15日前所有涉及商厦完成整改签约。具体可按先易后难的原则,分二批清退。第一批:浙北购物中心、观凤综合大楼、银泰商厦;第二批:丽宝商厦、福来福大酒店、星火服装大厦。清退过程中,市规划建设、消防、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及时介入,并做好清退辅导。对经说服教育后仍未清退或清退不到位的,依据
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并适时依法强制执行。
(四)车辆入库阶段(2009年3月1日-4月30日)
3月25日前,完成所有涉及商厦地下车库擅自改建部分腾空工作。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腾空或拒绝腾空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执行。4月25日前,市规划建设、交警、消防、行政执法等部门协助业主完成地下车库的整改。5月1日前,由市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完成地面车辆清查工作,并引导机动车、三小车停入整改后的地下车库或疏导至区域外。
(五)长效管理阶段(2009年5月1日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核心商贸区实际,研究制定《湖州市核心商贸区环境秩序综合管理办法》。以市行政执法部门为主,交警、消防、规划建设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区域内停车秩序、消防安全、卫生秩序等综合环境秩序的管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市政府已成立湖州市中心城市核心商贸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工作,分为执法一组、执法二组、综合组等。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建立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责任制、统分制、例会制、通报制等制度。各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落实本组成员的责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