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效管理阶段(2010年1月起)
市文广新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我市农村有线广播长效管理办法,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区、乡镇、村负责“村村响”的安全播出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保证“村村响”工程的长期响、优质响、安全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是一项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达到千家万户的政治工程,是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扎实推进。为加强对我市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湖州市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的领导。
(二)多方筹措资金。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资金采取“省里争取一点、市和县区财政补助一点、广电筹措一点、乡镇和村出一点”等“几个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为支持农村有线广播的建设和发展,市本级建立1000万元的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专项经费(其中市财政承担400万元,吴兴区财政180万元,南浔区财政220万元,其余由湖州广电总台负责筹措),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验收合格的乡镇和村进行补助。三县也应建立专项经费,确保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的顺利实施。
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市及各县区财政预算。市本级运行维护费用由市、区财政和湖州广电总台按各三分之一的比例分担(其中市财政每年负担50万元,吴兴区财政22万元,南浔区财政28万元,湖州广电总台50万元)。
湖州广电总台应设立市区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专户,有关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三)明确奖补政策。市本级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奖励补助政策如下:
1.乡镇广播站的广播前端设施建设资金由各乡镇自筹,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每个乡镇10000元补助。
2.村广播室建设费用由各村自筹,验收合格后,分别给予每个村4000元补助。
3.村民小组调频室外音箱建设费用由各村自筹,分别给予每只800元补助。
4.家庭调频室内音箱自愿安装,由农户个人出资购买,湖州广电总台负责安排人员上门免费安装。
以上奖补政策,三县可以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