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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9〕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健全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为确保我市“村村响”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实施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通知》(浙委办〔2006〕66号)和《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广局发〔2007〕2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09年底,全市实现广播与电视共缆传输,各乡镇均建有广播站,各行政村均建有广播室,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实现有线广播联网,有线广播农户收听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建立起以转播上级广播电台节目为主,县区、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可插播自办节目,满足农村基层组织应急广播和日常广播需要的有线调频广播网络,实现全市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
  (二)主要任务:一是市区以湖州广播电视总台(三县以县广播电视台)为实施主体,加快建立农村有线广播网络,着力办好对农广播。二是各乡镇建立有插播功能的广播站,并以乡镇广播站为中心,健全完善农村有线广播网络,办好乡镇自办节目。三是各行政村建立村广播室,并确保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1只调频室外音箱通响,较大村民小组有2只调频室外音箱通响。四是家庭调频室内音箱由农户自愿购买,免费安装。
  二、实施步骤
  (一)试点准备阶段(2008年6月至12月)
  选择市区妙西镇、双林镇和练市镇朱家兜村为我市“村村响”工程建设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查漏补缺,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方案,为全市全面启动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1月至12月)
  在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村全面实施“村村响”工程,适时召开“村村响”工程建设推进会,争取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市本级由市文广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组成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作检查验收小组,按照进度完成情况,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合格单位核拨奖励补助资金。三县由各县政府牵头组织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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