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9〕50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结合《贵州省经贸委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的通知》(黔经贸行二〔2009〕2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区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关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性,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考核,加快结构调整。抓住当前经济发展中的有利机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作用,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步伐,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省政府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的安排,2009年我区计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5.1万吨,涉及钢铁1个行业,3户企业。省经贸委审查下达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为:金沙县金辉钢铁公司128立方米炼铁高炉1座7.6万吨、赫章县黔腾铁业有限公司158立方米炼铁高炉1座9.5万吨、威宁县建宁铁厂150立方米炼铁高炉1座8万吨。根据行署与省人民政府签定的2009年贵州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责任书要求,金沙县金辉钢铁公司由于2008年未按时完成淘汰计划,限期在2009年3月31日以前淘汰,赫章县黔腾铁业有限公司、威宁县建宁铁厂限期在2009年12月31日以前淘汰。其余各县市也要结合实际,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力度。
三、强化工作措施。一是细化目标责任。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任务较重的金沙、赫章、威宁三县,行署将分别与3个县签定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责任书,确保省下达我区落后生产能力25.1万吨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要加强领导,形成部门联动。地、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领导,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地区经贸局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要做好指导和协调,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物价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差别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淘汰落后产能所涉及的人员安置、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政策指导工作。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而不按期淘汰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予以关停,供电部门依法停止供电,质监部门依法办理注销生产许可证手续,环保部门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布或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三是要强化督查调度。地区经贸局要建立督查调度制度,随时了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通报,加强舆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形成良好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