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毕节城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复查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毕节城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复查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9〕69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我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迎检准备工作,地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对毕节城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15日(星期五)两天。

  二、复查分组及行程安排

  第一组

  组 长:

  龙飞诠(地区文化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08572085)

  副组长:

  税晓菊(地区普通话测试站站长、地区教育局师资科长 联系电话:13985353794)

  成 员:

  袁爱华(地区实验学校副校长 联系电话:13096870160)

  赵 炜(毕节市四小特级教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地区普通话水平测试视导员 联系电话:13116476177)

  杨明琼(地区信息工程学校副校长 联系电话:13908571728)

  陈洪涛(地区实验高中教师、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地区普通话测试视导员 联系电话:13339676362)

  曾燕滨(地区电视台社教部副主任 联系电话:13985358600)

  李兴国(中国移动毕节分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3508578369)

  赵 军(中国电信毕节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陈 勇(地区民族中学教师,负责资料收集)

  邹 敏(毕节市第五小学教务主任、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邀请地区人大工委教科文卫处处长胡蓉对第一组复查工作进行指导。

  行程安排:

  5月13日(周三)下午4点,检查组成员在地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到、培训。

  5月14日(周四)上午8:30-12:00 地委宣传部、地区人事局;下午2:30-18:00 行署幼儿园、地区建行。

  5月14日(周四)上午8:30-12:00 毕节市政府、毕节市电视台;下午2:30-18:00 洪山酒店、毕节日报社。

  第二组

  组 长:

  胡清珍(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85359438)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