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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情况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情况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毕署办通〔2009〕71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2009年2月13日,我区织金县珠藏镇宏源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8人;3月19日威宁县东风镇拱桥村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9人。这两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区在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生产上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事故发生后,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对打击非法采煤窝点和打击违法组织生产作出了重要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地委、行署的要求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但是,近日行署领导在督查中发现,有的已关闭的煤矿(已关闭取缔的原农用煤矿)没有按要求关严、闭死,还在非法组织生产,情况十分严重、性质恶劣。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采煤行为,坚决遏制煤矿非法组织生产,有效遏制非法采煤事故的发生,迅速扭转我区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行署决定立即在全区集中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情况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现实需要出发,充分认识到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按照省、地的安排部署,深入有效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治理“三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切实把非法采煤事故多发的势头压下去,努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经济的关系,增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发改、监察、安监、煤管、国土资源、公安、工商、供电、环保、劳动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认真扎实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情况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二、清理整治范围

  (一)原持有合法证照,在资源整合中被确定为关闭的煤矿。

  (二) 应予以关闭的原农用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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