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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毕节地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10、织金-纳雍公路以那段及新建路段。

  11、海子街-金沙公路15-25公里段:毕节海子-龙场。

  12、纳雍-维新-野马川。

  13、黔金X720线:黔西甘棠至重新。

  14、大方-纳雍:对江-高店段。

  15、水百线朱市河-河口、茶园-哲庄、百纳线草堤-朱昌、花厂-东关。

  16、大毕线普宜-大河口:金沙-新化-雨冲。

  17、威宁-昭通:威昭线小海-中水、威宁-宣威。

  18、广成G321线:大方东关至山王庙、毕节普宜至湾滩。

  19、秀河G326线:金沙新化至大方百纳、毕节长春堡至赫章平山、赫章野马川哲城关。

  20、赫章白果至妈姑;威宁鸭子塘至杉木青。

  21、贵烟S102线:威宁小海至烟堆山。

  22、黄望S209线:大方鸡场至织金大营、织金茶店至石猫猫、织金坡脚至熊家场。

  23、居纳S211线:毕节十八大坡、毕节花厂至纳雍维新、纳雍化作至城关。

  24、煤兴S212线:赫章煤灰包至后河、赫章白果至红花岭。

  25、清水S307线:织金凹河至三甲、织金石猫猫至纳雍城关、纳雍野鸡河至丰家丫口。

  26、占毕X004线:黔西鸭池河至大关、黔西西溪至大方大海坝、大方龙昌坝至双山。

  27、毕赤X703线:毕节八寨坪至赤水河。

  (六)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要工程设施、河流

  洪家渡库区、引子渡库区、东风湖库区、吊水岩库区。

  二、地质灾害监督及防灾救灾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毕署办通〔2006〕23号),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好部门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狠抓基层防灾责任制落实。各县(市、区)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行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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