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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年,将黔西县(国家示范县)、金沙县、纳雍县等三县列为全区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县,到2009年底,建成黔西县10对矿井、金沙县15对矿井、纳雍县10对矿井、毕节市1对矿井、织金县2对矿井,大方县2对矿井,威宁县1对矿井、赫章县1对矿井、百管委2对矿井等44对矿井为全区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

  到2010年底,建成黔西县为全区瓦斯治理示范县(国家示范县),金沙县、纳雍县等二县示范矿井达80%,其他各县、市(区)示范矿井达25%。

  到2011年底,建成金沙县、纳雍县为全区瓦斯治理示范县,辖区内所有矿井达到国家瓦斯治理示范化矿井的标准,其他各县、市(区)瓦斯治理示范矿井达50%。到2012年,除黔西县、金沙县、纳雍县外,其他各县、市(区)辖区内矿井达到国家瓦斯治理标准示范化矿井达80%。到2013年,全区所有矿井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瓦斯治理标准示范化矿井建设标准。

  (二)建设思路和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典型示范、总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我区示范工程建设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规划起步阶段(2009年6月30日前)。在瓦斯治理现状普查的基础上,摸清底数,查找差距和薄弱环节,明确示范工程建设目标,提出示范县、市(区)、示范矿井建设名单,按照地区示范建设项目的总体要求,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县、市(区)、矿井作为先行试点。

  2、重点建设阶段(到2009年12月31日前)。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示范工程建设经验,及时推广适用技术、装备和典型经验,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研究出适合本地区特点的瓦斯治理技术方案,推动示范工程建设。到2009年12月31日前,在全区建成44对瓦斯治理示范化矿井,具体名单如下:

  毕节市:长春镇上甲马石煤矿。

  大方县:高店乡白布煤矿、凤山乡河半坡煤矿。

  黔西县:谷里镇石桥煤矿、羊场乡龙华煤矿、大关镇阳和煤矿、大关镇郁家寨煤矿、中建乡红堰煤矿、中山乡桂箐煤矿、协和乡小春湾煤矿、谷里镇红砖煤矿、林东泰来公司、羊场乡新益煤矿。

  金沙县:大林华煤矿、龙凤煤矿、林华二号井、新化煤矿五号井、新化乡金鸡煤矿、新化乡腾龙煤矿、新化乡吉盛煤矿、新化乡国豪煤矿、新化乡鸡爬坎煤矿一号井、新化乡鸡爬坎煤矿二号井、新化乡贵马煤矿、西洛乡东风煤矿、新化乡贵源煤矿一号井、新化乡贵源煤矿二号井、川达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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