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09〕107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自1982年在我国发现松材线虫病以来,目前已扩散蔓延至江苏、浙江、贵州、云南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92个县级行政区、674个乡(镇),累计致死松树5亿多株,毁灭松林500多万亩,造成经济损失数千亿元,对我国国土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2005年在我区金沙县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涉及4个乡(镇)、发生面积6000余亩,严重影响我区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精神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在我区扩散蔓延,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现就切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重提高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确保我区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松树是我区重要的乡土树种,也是造林绿化的先锋树种。目前,我区有松林面积460多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近三分之一,在维护我区生态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维护我区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
(二)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巩固试验区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任务。试验区建立以来,我区松林面积大幅度增加,生态建设取得了可喜成就,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得到协调发展。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巩固试验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生态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三)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我区是松林的集中分布区,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地区。通过近年来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松林已成为广大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林区群众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
二、明确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