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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前政办发〔200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政务督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决策贯彻落实的重要环节,有利于维护政令畅通,保证政府工作正常运转。为做好政务督查工作,提高政务督查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县政府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是推动政府系统全面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履行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实施决策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部署工作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开展督促检查时保证落实效果。

  二、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的任务、原则和程序

  (一)主要任务。

  1.对省、市、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对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3.对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所属部门主要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对省、市、县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行查办落实;

  5.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政府工作大局,根据县政府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确定督查工作的重点,使政务督查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县政府的中心工作。

  2.有令必行原则。凡政府决策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有交必办。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及时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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