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市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157号)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自2008年11月份以来,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快建设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目前已完成行政权力清理确认和网上公开、系统软件开发等工作。为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经研究,定于6月26日启动市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时间
6月26日9:30
二、实施范围
本次启动的系统项目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子系统,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9月份将启动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权力子系统。经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小组清理审核后确定的行政权力项目必须在该系统上进行处理和流转,权力流转全过程由市监察局、法制办负责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实行联动监管。
三、有关要求
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的要求,各单位要统一认识,自觉加强内、外网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在网上依法、透明、廉洁运行。
1.做好系统运行的准备工作。为保障系统运转正常、办件透明高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权力流转的每个节点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同时,要严格按照办件流转的节点配置内网电脑和相关设备,为行政权力网上办理和流转提供必要的条件。
2.加强系统操作培训。各单位要组织具体负责同志认真学习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的操作手册,按照各项权力的流转过程进行运用,强化处室之间的功能对接。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运用的反馈情况,适时提供针对性培训。
3.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各单位要全面统筹、科学规划,根据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制度、行政效能监察和投诉制度、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权力行使绩效评估细则、信息保密安全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行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4.强化信息保密安全。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运行机制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网络信息保密安全工作,从硬件、软件上加强保护,确保做到内、外网物理隔离;加强对移动U盘、硬盘等移动介质的管理,实施中间摆渡交换内外网数据,严禁U盘在内外网之间交叉使用。